1、发球时,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,手掌张开和伸平。球应是静止的,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。说明:如果发球时手没有完全伸开;球没有在手中静止;持球手伸进球台端线内或发球时低于台面;该发球应被判为发球犯规。
2、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,不得使球旋转,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。说明:如果发球时,球抛起的高度不足16厘米;使球旋转;斜向抛球,该发球应被判发球犯规。
3、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,发球员方可击球,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,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,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。在双打中,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。说明:发球时,击球点在球上升期时该发球为犯规;直接发球到对方台面、发球没有触及对方台面,该发球均为失分。
4、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,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。说明:发球时,击球点在球台下,该发球为犯规。
5、击球时,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,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物的任何部分挡住。说明:发球时,发球员或发球员的同伴,不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遮挡发球。
6、运动员发球时,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。同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:
1)如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动作的正确性,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,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,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。
2)在同一场比赛中,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,不管是否出于同样原因,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。
3)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,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,他将被判失一分,无需警告。
4)因身体残缺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,必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,可免予执行。
|